--《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新规11月份实施,反光膜需要检测证书吗?
GB5768.1-202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实施在即,那新规与旧规相比又有哪些变化呢?标志标牌所需的反光膜产品是否还需要检测证书呢?

我国已进入“汽车社会”,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共享出行等新业态快速普及。已实施16年的旧版总则(GB5768.1-2009)难以适应“双智”城市(智慧城市+智慧道路)和车路协同的发展节奏。满足“汽车社会+数字交通”新需求的GB5768.1-202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
一、新标准的基本信息
GB5768.1-202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信息速览: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5日
实施日期:2025年11月1日
制定部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提出
替代关系:取代GB5768.1-2009版本
二、新规有哪些重要变化
1、
删除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成品和材料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要求
原先由GB5768.1-2009的4.2.3提出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成品和材料原先需要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但现在新规删除了以上条款。这意味着交通标志牌所需的原材料例如反光膜不需要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合格的认定证书也能使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国产的高端反光膜的迭代更新。
不过由于交通标志和标线成品的检测标准暂时没变,所以就算新标准没有要求交通标志牌所需要的反光膜材料一定要有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证书,但是为了让交通标志标牌的成品符合最终的国标标准,让标志牌的逆反射性能、耐候性等各方面指标符合验收标准,建议采购方选择具备国标反光膜生产实力、质量稳定且具有良好售后保障的供应商进行合作,以确保标志牌成品符合最终的验收标准。

政策松绑(删除强制第三方检测)→ 自主质控体系(质量追溯协议)→ 成本双降 (有望降低检测费用和采购成本),构建了从材料选型到采购落地的全链条优化方案。
2、
扩展了“非传统道路场景”的适用范围
随着城市路网密度提升、智慧交通技术应用及新型交通参与者如自动驾驶车辆的出现,原有标准在覆盖范围和适应性上已经明显不足,所以新规在旧规的基础上扩展了“非传统道路场景”像是小区周边开放广场、商场公共停车场、医院内部道路等“单位管辖但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场所”的适用范围,通过系统性调整,将适用场景从单一道路环境拓展至"全开放交通场景"。

举例来说,小区周边规划的开放式广场,若在法定节假日允许外来车辆临时停放,则需按新规设置限速标志及人行横道标线。
3、
增加了临时性交通设施的标准与优先级
GB5768.1-202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提出“当临时性标志和标线与道路上设置的标志和标线不一致时,应以临时性标志和标线显示的内容为 GB5768.1—2025 准;当可变信息标志与静态交通标志显示信息不一致时,应以可变信息标志显示的内容为准。”

由于不需要相关机构的检测合格证书,那么临时性标志的反光膜的选择可以就低不就高,快装快撤,依照相关需求进行采购,可选择一些逆反射系数、耐候年限等性能刚好符合标准需求的反光膜,避免资源浪费。
4、
更新了交通标志的图形设计
为更加适应现在电动化和智能化的交通环境,新规增加了以下图形标志:充电站、左转非机动车二次过街、智能网联车、网络约车图标标志。

并且新规也修改了旧规原有的图案并进行统一,同时对于图形的一些设计还要加粗线条、增加拐角角度、修改为圆角设计等。加粗线条让字膜的需求增加到原来的1.5倍,这样对于白色膜的需求上升对人工要求的精密度也提升了,如果采用数码打印那么油墨损耗程度降低了,同时用机器也不用担心人工失误造成的精密度问题。

5、
新增了图形设计的验收标准指标
新版标准提出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颜色、形状、线条、字符、图形、尺寸应符合GB5768.2和GB5768.3的规定。”既明确了图形设计的强制性验收指标,也为第三方检测与施工质量评估提供一定依据,比如说在图形颜色与标准色板的色差值尽量小于等于3,采用CIELAB色彩空间模型(CIELAB色差公式:△E=[(△L)2+(△a)2+(△b)2]1/2,△表示差值,△E为总色差值)进行检测来确保不同批次、不同厂家生产的图形色彩一致性。同时对图形关键尺寸的实测值与设计值偏差需小于等于±3,采用高精度全站仪进行三维坐标复核。

面对新增的图形设计验收标准指标,高精度的交通数码打印方案相较于传统的膜贴膜刻字方案,能够有效地降低图形设计验收不通过的风险。
三、实施路径与过渡期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11月1日GB5768.1-202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正式实施,但11月1日是新规标志的"自规起点",而非旧标志的"作废截止日"、交通管理部门采用了更灵活的过渡方案。
2025年11月1日起新规实施后三类标志处理规则:
新建道路:11月1日后所有新修建道路,必须直接采用新规标志。
维修更换:旧标志无需“一刀切”更换 ,已有的旧标志若因撞坏、褪色等需要维修或更换,须按新规重建。
自然淘汰:未到更换周期的旧标志可继续使用,直至正常损耗淘汰。
这一规则可以这样理解:比如某路段2023年刚更换的交通标志,只要没有出现褪色、损坏等自然老化情况就能够正常使用;但如果在2026年该标志被车辆撞坏,维修的时候就必须采用新规设计的标志这种“用坏再换”的模式,这种“新旧并存、逐步替换”的模式,既保证了交通标志系统的规范更新,又避免了资源浪费。
END
GB5768.1-202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篇幅较长,本文仅截取部分标准进行讲解说明,若对该内容感兴趣或者有需要的可在评论区留言找小编获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