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名管理条例》颁布,地名交通标志应如何设置?
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并自5月1日起施行。
那么,新条例的颁布对地名交通标志有什么影响?
一、地名标志中关于地名的使用要求
1.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必须使用标准地名。
2. 地名交通标志中地名的使用应当标准、规范。
3. 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按照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则拼写。
4. 标准地名应当符合地名的用字读音审定规范和少数民族语地名、外国语地名汉字译写等规范。
按照本条例规定批准的地名为标准地名。
二、地名交通标志的设置要求
1. 信息准确、提示清晰
地名交通标志是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应结合道路及交通情况设置。
通过地名交通标志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引导,使道路使用者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促进交通畅通和行车安全。
地名交通标志作为一种道路语言,还可提供道路信息,同时起到了指挥控制交通,保障交通安全,指路导向,提高行车效率的作用。
2. 规范设置,加强管理
标准地名及相关信息应当在地名标志上予以标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标准地名编制标准地址并设置标志。
关于“不规范地名”设置事例:
2013年,一个名叫葛宇路的中央美术学院学生“私自设立”的,因为他通过搜索纸质地图和网络地图,发现那是一条无名路,于是就在2014年制作了相关路牌并悬挂在马路边。
2017年7月11日,一则《如何在北京拥有一条以自己命名的路》的文章在网络上引发热传。事件也引起相关各管理部门的注意,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地名处工作人员表示,道路是公共资源,命名权属于政府。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工作人员则说,私设路牌是违法行为。
于是在2017年7月13日下午,仅用了1分钟左右的时间,北京市朝阳区那块引发争议的“葛宇路”路牌就被双井街道和城管部门依法拆除了。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地名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本来的规划上没有路,即使现实中出现了这条道路,按照规定也无法命名,因为不符合规划,很可能某天会被拆除。而如果规划中有这条路,个人也无权命名,规划委有相关的专业人员去勘察处理。
➤ 究竟为何要清理不规范地名?
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国家和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
早在2014年7月开始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求清理了一大批不规范地名,但一些地区仍然存在一些“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影响有关部门对地名的管理,割断了地名文脉,损害了民族文化,妨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活动。
三、地名交通标志的选材
地名交通标志除了标牌信息上地名的使用和设置要求以外,标志牌的选材也极为重要。
地名交通标志一般由标志底板、标志面、立柱、紧固件、基础等几部分组成。
标志面的材料由反光膜制成,由于地名交通标志使用年限较长且不轻易更换,所以通常使用超工程级、高强级或以上标准的反光膜。
安元研发生产的高品质国标反光膜,通过了交科院检测,各方面性能均达到国标标准以上,可适用于永久性交通标志、高等级公路标识标牌、市政标识标牌等领域。
可使用数码打印工艺,打印复杂道路信息,如:二维码和图片等,方便快捷。若配合使用标牌保护膜进行覆膜,耐候可达7-10年。
地名交通标志牌不仅能起到指引道路的作用,是城市的“指南针”,同时也属于城市景观的一部分,是城市的‘名片。地名交通标志牌是国家法定的标志物,牌子虽小,但它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形象,指引着人们回家的路。